bob官方链接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:
根据学校《关于修订<bob官方链接关于研究生申请硕士、博士学位科研成果规定>的通知》,结合bob官方链接实际情况,为顺利完成修订相关工作,特补充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原则
1. 根据学科、学位点建设归属,落实硕士、博士学位科研成果规定的修订工作;
代码 | 博士专业学位名称 | 涉及单位 |
1051 | 临床医学 | 附属医院 |
代码 | 硕士专业学位名称 | 涉及单位 |
0860 | 生物与医药 | 生物医学研究院、神经科学研究所、药学院 |
0951 | 农业 | 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|
1051 | 临床医学 | 附属医院 |
1052 | 口腔医学 | 附属医院 |
1053 | 公共卫生 | 公共卫生学院 |
1054 | 护理 | 护理学院 |
1055 | 药学 | 药学院 |
代码 | 博士学术学位名称 | 涉及单位 |
0710 | 生物学 | 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、生物医学研究院、神经科学研究所、巴斯德学院、转化医学研究院、唐仲英血液学研究中心、剑桥-苏大基因组资源中心、江苏省血液研究所、心血管病研究所、骨科研究所、造血干细胞移植所、实验动物中心 |
0905 | 畜牧学 | 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 |
1001 | 基础医学 | 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、生物医学研究院、唐仲英血液学研究中心 |
1002 | 临床医学 | 附属医院 |
1004 |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| 公共卫生学院 |
1007 | 药学 | 药学院 |
1009 | 特种医学 | 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 |
1011 | 护理学 | 护理学院 |
代码 | 硕士学术学位名称 | 涉及单位 |
0831 | 生物医学工程 | 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 |
120402 |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| 公共卫生学院 |
2. 修订后的硕士、博士学位科研成果规定,原则上不低于2017版科研成果要求。
3.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广泛调研,征求广大学生、导师意见,形成明确的修订意见,并经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。
4.涉及多单位共建的学科学位点,将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意见的基础上,由医学院统筹组织讨论后形成统一的修订意见,提交医学院学术委员会、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后,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。
其它原则与要求遵照学校《关于修订<bob官方链接关于研究生申请硕士、博士学位科研成果规定>的通知》(附件1)。
二、时间要求
1.医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涵盖单位:
于11月5日前将本单位征求汇总、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、单位盖章的修订意见报医学院,材料发送邮箱:zhangyiwei@suda.edu.cn。
2.医学院其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在单位:
于12月10日前将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、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、单位盖章的修订意见报医学院,材料发送邮箱:zhangyiwei@suda.edu.cn。
具体方案示例请见附件2。
未尽事宜,请与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联系,联系电话:65884479、65884128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1:关于修订《bob官方链接关于研究生申请硕士、博士学位科研成果规定》的通知.pdf
bob官方链接教育教学办公室
2023年9月28日